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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首次报名考试通知


转自北京人事考试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和全年考试工作计划,现将北京地区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级别为考全科,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只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8年 
10月27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2018年 
10月28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与“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考生答题时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它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应试人员报考。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和免二科的人员,考试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审核期间,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真实性。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流程
      1.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简称“网报平台”)进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老考生”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通过部分科目,在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报考级别和报考专业均不变的人员,其余均按“新考生”管理。
   2.“老考生”须于2018年8月21日至9月6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3.“新考生”报名及审核注意事项

时间安排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2018年8月21日10:00-
8月27日17:00

网上填报确认信息

打印报名表

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信息、上传照片、填报并确认报考信息、选择审核预约批次并打印《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特别提示:1.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各项操作,8月27日17:00后将无法进行报名信息修改、预约审核批次等操作。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有误,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人签字 
单位审核盖章

1.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2.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章。

2018年8月29日- 
8月31日 
(具体时间以附件为准)

现场资格 
审核


持相关材料到《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见附件)之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018年8月30日-
9月6日
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备注

此次报名采取网上资格审核与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新考生须于2018年8月28日16:00后,登录网报平台查询审核状态,通过系统审核的,可直接网上缴费,不用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还须按照要求到现场进行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仅限用于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使用”),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均不受理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6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www.bjrbj.gov.cn/bjpta,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入“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8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须携带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其他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五)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公布;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频道公布。
  (七)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八)纪检监察举报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试咨询电话:12333。

  附件: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8月16日

 

附件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点

 

序号

审核单位

审核点名称

审核点地址

审核日期

审核时间

1

东城区
人事考试中心

东城区
人事考试中心

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9号

8月29日-31日

9:00-12:00
13:00-16:00

2

海淀区
考试中心

北京交通大学
(东校区)

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44号 

8月29日-31日

9:00-12:00
13:00-16:00

3

昌平区
人事考试中心

昌平区
人事考试中心

昌平区鼓楼东街 62号3层

8月29日-31日

9:00-11:30
13:30-16:30

4

大兴区
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大兴区人力资源
公共服务中心

大兴区桐城行政办公楼9号楼一层大厅

8月30日-31日

9:00-11:30
13:30-16:30


一级造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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