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的通知——京建发〔2018〕337号
京建发〔2018〕337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1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开发企业“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现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京建发〔2018〕337号附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企业